2018年4月29日

研習記錄-消失的材料費

106106日,一封來自南投的教師研習邀約信件來到了電子郵件信箱中,認識的學長口頭請我在1061128日(二)09001600去竹山國中上一整天的「自然領域主題試探究式課程」,材料費每個人次是200元,預計名額為40人。換句話說,可以有8000元的額度可以使用,當然我不會用那麼多,而且使用多少材料費得依實際報名人數而定。
 
竹山國中只是研習承辦學校,也就是提供場地和支援人力,經費核銷是由信義國中負責,和邀約學長的學校又不一樣,雖然分為3個不同的學校,但是再怎麼說,都是國教輔導團統籌的。

而到了1124日,我還沒收到來自南投的正式公文,無法證明去擔任講座,根本不能請公假外出。寫了封信詢問邀約人,才知道負責此項業務的南投縣政府承辦人考上高考去受訓,在交接過程中出了問題,邀約學長趕緊聯繫輔導團召集人-信義國中校長處理。

由於作業不及,邀約人詢問研習是否能延至1219日(二),同樣都是星期二,當然沒問題,而且課程材料早都買齊,發票或收據都已開好了呀! 

1211日收到研習公文,可以請公假外出。1219日也起了個大早,6點多就開車北上往南投方向前進(由於未編列交通費,所以講座的交通往返要自理)

我的習慣是比正式上課時間提早1小時到,除了準備材料的配置、資訊設備的測試,也讓心沉澱一下,畢竟是對來自南投各地的自然老師們分享教學心得及應用。一整天下來,竹山國中校長全程在場聽課,行政同仁的支援恰到好處,參加研習的夥伴們給的回饋也讓我的收穫滿滿。
 
由於經費核銷是由信義國中負責,所以鐘點費和材料費要核銷完才能匯撥,因此竹山國中校長有先告知會晚一點,這兩筆費用最慢在1071月中旬就可以收到了,畢竟是106年的經費。

可是,到了107127日,郵局帳戶裡絲毫沒有任何動靜。於是寫信告知當初邀約的學長,希望能幫忙問一下講座鐘點及材料費用核銷進度。為什麼會問呢?因為會計年度是以一整年(11日~1231日)為單位,106年的經費早就已經關帳、執行完畢,不應該到1月底了還在執行、核銷。

邀約的學長回覆說已請信義國中校長處理。

好吧,既然這樣說,我就再等等看。這一等,2個月又過去了…… 

107317日,除了告知邀約的學長郵局帳戶絲毫沒有起色(還沒收到1061219日鐘點費和材料費)以外,也要到信義國中校長的電話,畢竟三番兩次透過學長詢問也不好意思,而且學長也已轉知信義國中校長很多次(學長說校長會去了解處理),經費核銷的問題本來就該找經手的單位。

真的想致電詢問是不是我所提供的資料或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,造成執行上的困難。總該有個緣由,但卻一直遲遲沒有下文或說明,即使研習結束已經過了3個月,也不想繼續空等。

 107319日(一)上午致電信義國中校長。校長表示經費是屬於107年度,會計也已經將憑證送到教育局,但是他擔心的是「排單」……?

這跟當初研習時竹山國中校長所講的完全不一樣啊!研習是由1061128日延至同年的1219日,用的卻是107年的經費?但是心中的想法不方便講太明,所以還是請信義國中校長再幫忙關心、追蹤後續進度。 

107330日(五)下午特地請假,去郵局領取來自信義國中的掛號信,過了那麼久,終於等到了!只是打開信封後,心涼了半截!裡面只有鐘點費(支票),那……我所墊支的材料費呢?檢查了幾次信封和地面,確定材料費沒有附上。

當下馬上致電信義國中校長,告知已收到鐘點費(支票),但是沒有收到已經在10611月自行墊付的材料費。然而校長告知該校會計主任已經下班,他也不知道有沒有將材料費匯給廠商,這部分尚無從查起,只能等會計主任明天上班後才能查到款項的流向。

信義國中校長表示,如果款項是匯給各家廠商,他猜想應該是竹山國中轉交單據給信義國中時,沒有註記材料費已經由講座先行墊付,所以信義國中的會計才會這麼處理。若明天查到真是這樣,也只能「請我去向廠商要錢」。

我無言了,真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形!當初從教育局承辦的交接、到現在這樣的核銷撥款,每個環節沒有扣好時,問題便會浮現。等了那麼久,如今還要求上課的講座自己得花時間、外出去向各地的廠商解釋發生了什麼事,然後拿回墊付款項?我不想因為他人的錯誤來浪費更多時間!

事已至此,也不想再花時間追那5千多的材料費了,因為生命應該花在更美好的事物上,就當作是跟南投的老師們交個朋友的驚奇之旅。

2 則留言:

  1. 天啊!我開始擔心我10月的南投之行了

    回覆刪除
    回覆
    1. 謹慎再謹慎,確認再確認,不要因為熟人而忽略自己的權益。
      另外,也須確認有沒有交通費。

      刪除